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研究生“十佳学术之星”“十佳实践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赣教研字〔2022〕2 号)精神,为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增强广大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,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,经研究,决定评选2022年我校第一届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在读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三观正确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恪守学术道德;无违校规校纪、学术不端和课程不及格情况。
2.刻苦学习、勤于钻研,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,踊跃参加创新创业、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,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或在各类重要的创新创业大赛、科技创新竞赛、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3.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,集体荣誉感强,深受老师和同学喜爱。
4.学习成绩良好,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成绩70分以上,且无不及格课程。
(二)业绩条件
业绩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所获学习业绩的量化分值。业绩量化考核可根据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业绩认定与计分细则》(研教字〔2019〕13号)要求执行。
三、评选方法及评选名额
1.评选方法
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,根据业绩成绩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排序。本次评选按照1:1.5进行差额推荐。申报业绩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。
2.评选名额
本次学校推出10名校级硕士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,其中20级研究生不少于8人,21级研究生不超过2人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本人申请。3月1-8日,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,填写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申请表》并提交参评的业绩证明材料,由指导老师提出审核意见。
2.学院初评。3月9-18日,学院组织评选工作小组,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初评,根据业绩成绩进行排序,并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、整理并提交至研究生处。
3.研究生处复审。3月21-30日,研究生处组织评选工作组进行复评,确定校“十佳实践之星”候选人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
4.公示。3月31日,学校公示无异议后,对评选出的校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心”予以表彰,颁发证书。
5.择优推荐。学校择优推选为省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候选人。
五、有关工作要求
1.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做到人人皆知。根据评选条件和程序,严把筛选关,做到程序规范、客观公正,把综合素质优、示范引领作用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,确保评选质量。
2.参加校评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附于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申请表》后。请学院于3月18日下班前将参加校评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申请表》、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推荐汇总表》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报送研究生处,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45020366@qq.com。
联系人:史玲,电话:8110976。
附件:1.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申请表
2.井冈山大学研究生“十佳实践之星”推荐汇总表
研究生处
2022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