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研究生资助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研究生处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9-15 发布者:

政法学院、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:
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的初步安排,今年拟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申请指标2个(最终名额以省资助中心正式文件为准),奖励标准20000元/人,经请示校领导同意,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和评选名额

1.申报条件。根据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试行)》(井大发﹝2013﹞11号)和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业绩认定与计分细则》(研教字〔2019〕13号)要求执行。

2.评选推荐名额。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,在2020级研究生中进行等额评选推荐。

二、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

1.9月8-13日本人申请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对照申报条件,填写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,并准备好支撑材料。

2.9月14日班主任(辅导员)、指导教师、学科点推荐。

3.9月15-24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初评并公示5个工作日,9月26日整理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研究生处。

4.9月27-30日研究生处汇总并形式审查,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。

5.10月8-18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

6.10月19日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学校资助中心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循评选程序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原则,真正推荐出品学兼优的研究生。

2.申报材料包括《研究生先进事迹简介》、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及支撑材料各2份。请在9月26前提交至研究生处(并发电子稿至jgsdxyjs2014310@163.com),联系人:喻聪,电话8110976。

3.表格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,支撑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认真核实并盖章装订成册。

4.《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试行)》(井大发﹝2013﹞11号)等材料请在研究生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中下载。

研究生处

2021年9月8日

上一条: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“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版 权:井冈山大学    |    赣ICP备05001231号   |   地 址: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   |   电 话:0796-8103282   |   邮 编:3430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