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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考核、选拔条件
发布时间:2007-03-21 发布者:

5、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,或被SCI、EI、SSCI收录,或被新华文摘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2篇以上,或在国内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篇(人文及财经类5篇)以上,且均为第一作者(不含增刊)。 一、基本条件: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授课质量评价优秀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学识渊博,治学严谨,有创新精神,学术思想活跃,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,作风正派,善于团结同志,有民主和协作精神,有较高的外语水平。

二、中青年科学带头人:2004年1月1日以来承担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,系统讲授两门以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,并每年讲授了一门本科课程,年龄不超过55周岁(即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正高专业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职务。经考核近三年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,原则上可以筛选确定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:

1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,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,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;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且为主持者;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鉴定不少于2项,且为主持人。

2、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,且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10万元,理科不少于8万元,文科(含财经类)不少于3万元;或实际取得其它协作科研经费工科30万元以上,理科20万元以上,文科(含财经类)6万元以上,且均为主持人。

3、取得公认、突出、创新的科研成果,或取得有重大价值的发明专利,或开发出本学科领域关键性的高新技术,并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4、正式出版本专业的高质量、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一部(不含编著、译著、合著);或编写的教材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,且为主编。

5、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,或被SCI、EI、SSCI收录,或被新华文摘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2篇以上,或在国内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篇(人文及财经类5篇)以上,且均为第一作者(不含增刊)。

三、中青年骨干教师:2004年1月1日以来,系统讲授本(专)科两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,或讲授一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课,有副高专业职务,年龄不超过50岁(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经考核近三年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,可以筛选确定为中青年骨干教师:

1、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,且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3万元,文理科、财经类不少于1.5万元;或实际取得其它协作科研项目经费工科20万元以上,理科12万以上,文科(含财经类)4万元上,或取得厅局级科研成果鉴定2项,且为主持人。

2、获省部级教学成果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或科学技术奖三等奖,且为主持人。

3、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。

4、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;或在国内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(人文及财经类3篇)以上;或公开出版较高水平的教材、论著,且担任第一作者(不含增刊)。

5、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,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且为主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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