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校级学科2013-2016年周期建设任务
验收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井冈山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(井大发[2013]12号)文件要求,校各级学科的建设周期为四年,现将校级学科2013-2016年学科建设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主要内容
1.验收学科
校重点二级学科、校重点建设二级学科、校一般扶持二级学科。
2.验收学术岗位
校二级学科带头人、校二级学科学术带头人。
二、验收程序及要求
1.请各学院(部)通知本学院的学科负责人,根据校重点二级学科、校重点建设二级学科、校一般扶持二级学科层次填写对应的《学科任务评估表》(见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);
2.请各校级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填写对应的《校二级学科带头人岗位任务验收表》、《校二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任务验收表》(见附件4、附件5);
3.此次验收涉及到的校级学科和学术岗位具体名单见附件6(红色字体标注部分);
4.验收业绩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以井冈山大学,且第一作者是相应学科成员;
5.学科任务评估表和学术岗位任务验收表需要分别提供相应支撑材料,请各学科负责人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:214179427@qq.com ,命名格式:各学科以学科名命名文件夹(包括学科任务评估表、学科任务评估表支撑材料、学术岗位任务验收表、学术岗位任务验收表支撑材料)发至所属学院汇总后,各学院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;
6.同时提供学科和学术岗位验收表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1份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,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。
联系人及电话:谢安东 (0796-8109361)、刘 清 (0796-8108068)